会员登陆  |  集团邮箱登陆  |  加入收藏  |  站内公告  
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工程案例 吊车起重 物流信息中心 危险化学品 联系我们 留言本
 
 
   公司简介
   领导致辞
   企业荣誉
   企业文化
   联系我们
   站内公告
 
          当前位置:首页>>详细内容
 
 
根据国家劳动用工管理规定:员工辞职时,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,在未获得批复之前,必须服从工作安排,遵守规定,正常工作,不得擅自离职离岗,否则视为旷工或违约行为,对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赔偿责任。 同时,规定指出:员工患非本职工作疾病或非因公负伤,医疗期满不能工作;严重违反劳动纪律;工作能力低下不能胜任本职工作;拒不接受用工单位批评或处罚;有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,用工单位可对其进行辞退处理。
关于我们领导致辞企业荣誉
页面版权归枝江市安宁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| 鄂ICP备07014534号